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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监管遇尴尬 千万元财政补贴不够“塞牙缝

医药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0/6/9 10:08:18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下午1点半,由于还未到上班时间,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的铜城卫生院显得有些冷清,只有一名等着看牙医的病人一脸痛苦地坐在医院门口。而此时医院药房里值班的一名工作人员同样是一脸愁苦的表情,正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倾吐心中的烦闷。

  “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今后怎么过日子啊!”根据这名药房工作人员的介绍,他们是受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政策影响的一个群体,因为医生还可以通过开处方增加收入,但是他们就只剩下基本工资了。目前由于有医院的垫付,他们的收入暂时还未受到影响。“但是医院还能垫付几个月呢?”他忧心忡忡地问。

  急需到位的补贴

  目前,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是基层卫生院收入的主要来源。据社科院研究员朱恒鹏了解,在卫生院的收入中,药品销售收入往往占到70%以上,的甚至达到90%,只有5%~8%是政府的财政补偿,而药事服务费一般不到30%。因此,基本药物制度中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对基层卫生院的影响可想而知。

  “我们就指望财政的补贴。”东阿县陈集乡卫生院的院长王军宏表示,作为山东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医疗机构,该院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占到全部收入与利润总额的80%以上。“去年医院总收入为50多万,利润为30万,其中药品纯利润就有20多万。”王军宏称,这是医院提高医护人员待遇、购进医疗设备、提高诊疗水平的主要经费来源。而在实行零差价之后,医院几乎就没有什么利润了。

  东阿县其他基层医疗机构的情况和陈集乡卫生院类似,收入基本上来自药品销售,只不过数量有多有少。据王军宏了解,县里规模较大的卫生院净利润能有100多万元,药品销售利润占比稍小一点,不过也达到了70%以上。

  据了解,东阿县的补贴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全额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拉齐的款项、设备更新补助款项以及药品加成补助款项。

  王军宏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收到的补助只有工资部分,而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的补助据说要等到年底才能拿到。不过和铜城卫生院药房工作人员不同的是,王军宏对补贴的到位倒是显得颇为乐观。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基本药物制度推行以后,需要补贴的情况在河南省郑州市的试点医院也存在着。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的当值全科医生告诉记者,政府目前对工作人员的部分工资进行了补贴,但药品零差价销售部分的补贴还没有到位。“院长前几天在开会的时候说,再不给我们发补贴,我们就断粮’了。”


  基层医院积极性受到影响

  某省一县级市针对试点基层医疗机构所做的调研报告中写道,2009年该市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利润是1451万元,但该市医改财政补贴计划为600万元/年,只有药品销售利润的41.35%,存在很大的缺口。报告还认为,补贴方式也不明确。新医改政策推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从业人员实行绩效工资由财政兜底补贴,但是这个补贴是“以收定支”还是“以支定收”,谁也不知道答案。

  上述调研报告的作者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由于补贴不到位,他所调研的基层医院对此意见非常大,部分医院出现了抵触情绪,基层医生的积极性也受到很大打击。

  丁香园是汇集了超过195万医生、药剂师等专业人士的网站,在这个网站上,基本药物零差率也成为医生们讨论的焦点。一位网友发帖称,他们医院执行基本药物已经一个多月了,改革之前的收入主要是奖金,但改革后大家都不知道收入会有怎样的变化,不知道房贷是否还能还得起(更多新闻来源E路有你)。另外,零差率之后,诊疗人数和工作量都增加了,但原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却没有了,已经出现了医生消极怠工的苗头。

  谈及基本药物制度,湖北黄冈市一家试点基层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也有自己的看法。因为他们已经取消了所有的检查,药品销售收入是其医院的全部利润来源。对于医院的生存状态,这位负责人非常形象地概括为3个阶段:实行新农合之前,医务人员的工资基本能够保证,是“能吃上稀饭”;实行合作医疗之后,能够有点钱发福利,“吃上了干饭”;而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之后,则是“刚吃了两天干饭,又得喝粥了。”他还补充说,由于财政补贴给得不够,再过几个月估计连“粥”都喝不上了。

  “目前我们每个月仅发工资的钱就需要50万,但当地财政每个月给医院的补贴仅有1.5万元,也就是一个中级职工的年收入。”该负责人介绍说,医院在岗职工有120人,应上岗职工有30人,还有退休职工50~60人,这1.5万的财政补贴平均到每个人头上只有75元。“我们的收入本来就很低,一个中级职称的医生每月只有1200元,而我们本地的泥水匠一天都能挣到80元。”他对记者一再感慨说,读了10多年书还不如一个小学毕业生。

  配套保障措施跟不上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不论是公立医院的改革,还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财政补贴的到位都是问题关键所在。但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际推行中,财政补贴一直扮演了“拦路虎”的角色。

  2009年8月18日,卫生部、财政部等九大部委颁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基本药物的实施步骤有着明确规划: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但到2009年底,卫生部药政司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谢晓余却透露,原定的200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目标确定无法完成,时间要推迟至2010年3月份。政府财政投入不足被认为是基本药物制度推迟的原因。

  “财政根本就补不起。”社科院研究员朱恒鹏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以他调研的浙江海宁为例,2009年当地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总收入为1.8亿元,利润是1亿元。但县政府今年明确表示,财政只能补500万元,“多了补不起”。他们估计省政府能拿出的补贴大约也是500万,加起来也就1000万元,还有9000万的缺口。朱恒鹏认为,在补贴方面方财政实力不足。

  安邦咨询医药行业研究员边晨光对记者表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先走了一步,相关的配套措施却迟迟未能落实,这也是造成了财政补贴不及时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九部委的实施意见中,对于基本药物在基层实行零差价之后政府如何补助、中央与地方各自的出资比例是多少、是各出一部分还是主要由地方出、补助的标准是什么、如何确保补助到位等关键问题,政府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政策。

  一位业内专家也表示,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得太仓促。他认为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是一个系统工程,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政府补贴措施和方法,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问题等,都需要政府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目前在政策没有出台的情况,基本药物制度的匆匆上马只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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